二、收容床數:
最大容量49床(其中需鼻胃管及導尿管護理服務老人24床)。
照護者。(公費就養者由地方主管機關出具委託書)。
1.公費就養老人:具備本市列冊低收入戶資格,經市府核可安置者,其養護費用由政府全額補助。
2.自費就養老人:非政府列冊低收入戶資格者,養護費用自行或家屬負擔之。